摘要:据证监会反馈意见,凡拓数创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与供应商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珍发生异常现金往来。资金“控制”相当精准凡拓数创解释系李珍委托王筠寻找布线工人,并于2017年4-6月向王筠预付劳务费用12...
据证监会反馈意见,凡拓数创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与供应商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珍发生异常现金往来。
资金“控制”相当精准
凡拓数创解释系李珍委托王筠寻找布线工人,并于2017年4-6月向王筠预付劳务费用126.83万元。王筠委托颜炎隆代为寻找相关劳务人员,并于2017年4-5月将78.05万元资金转账于颜炎隆。
颜炎隆使用上述资金购买线材等设备、支付工人劳务费。2019年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二期项目结算后,王筠将剩余部分48.78万元退还给李珍。
我们就上述情况,仔细思考之后,发现若干疑点待解。记录在此,与诸公探讨一二。
其一,颜炎隆在2017年4-5月收到王筠转来的78.05万元资金,购买线材、支付劳务。2019年结算之时,78.05万元资金竟然使用的恰到好处,毫厘不差。敢问这费用是否在最开始就经过了详细测算?
其二,李珍是在2017年4-6月陆续向王筠预付126.83万元。显然李珍在2017年6月依然向王筠预付过资金。而颜炎隆只在2017年4-5月收到王筠的78.05万元资金,仅这78.05万元便刚好覆盖项目费用。试问李珍在2017年6月依然向王筠预付资金是何道理?
一言以蔽之,费用若经测算,则后续预付是何缘由?若未经测算,则78.05万元分毫不差,实难令读者信服。
背景之商业合理性
我们再来看看,凡拓数创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与供应商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珍发生异常现金往来的背景:
如申报材料所言,2015年底,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与凡拓数创签署合同,凡拓数创提供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二期数字内容制作与软件系统技术开发;2016年,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与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签署劳务协议,合同金额450万元,由后者提供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二期布展项目的劳务服务。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化州圣大精装人员不足,且项目时间紧张,工程进展存在滞后,鉴于王筠在布展方面的经验,经估算用工成本后,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珍委托王筠寻找布线工人。
凡拓数创提供数字内容制作与软件系统技术开发,化州圣大提供布展项目的劳务服务,我们对双方的结识过程很感兴趣。
既然王筠在布展方面有经验,凡拓数创为何不承揽布展项目呢?从双方的经营范围来看,均有装修、装饰相关业务。
另外,我们在凡拓数创对外发布的信息中,看到王筠,这位从事营销工作十余年的实际控制人,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客户企业要搬迁新大楼,这里面有没有商机呢?有,他们很可能要重新搭建企业展厅。”
证监会反馈意见提及,需关注是否存在体外施工团队为凡拓数创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我们对此也颇为关切。